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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心理健康教育协会拟设工作委员会或专业研究委员会
2016-10-15 17:27     (浏览量:)

1、评奖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评奖条件,隔年定期接受、审查、评审全省大专院校师生(含研究生)、中小学教师、社会各行业人员撰写的有关心理健康、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心理治疗、心理卫生等方面的文章和著作,并评出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并同时评选出协会活动中或心理健康教育实践和研究工作中涌现出的优秀工作者、优秀专家、杰出专家,由协会盖章或报上级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颁发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

2、专家申报认证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贵州省优秀/心理健康教育专家”、“贵州省优秀/心理咨询专家”、“贵州省优秀/心理治疗专家”、“贵州省优秀/中学思想品德与心理健康教育专家”、“贵州省优秀/小学思想品德与心理健康教育专家”、“贵州省大专院校思想政治与心理健康优秀/教育专家”的条件,隔年定期接受、审查、评审这几类专家候选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评出符合条件的相应优秀/专家,并由协会盖章或报上级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颁发荣誉证书。

3、大学生思想政治与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委员会。负责组织研究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紧密结合,有效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问题,交流相关研究成果。

4、高中生思想品德与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委员会。负责组织研究高中生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紧密结合,有效提高高中生综合素质的问题,交流相关研究成果。

5、初中生思想品德与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委员会。负责组织研究初中生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紧密结合,有效提高初中生综合素质的问题,交流相关研究成果。

6、小学生思想品德与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委员会。负责组织研究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紧密结合,有效提高小学生综合素质的问题,交流相关研究成果。

7、大专院校与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研究委员会。负责组织研究大专院校与中小学教师的心理健康问题,交流相关研究成果。

8、中职校学生思想品德与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委员会。负责组织研究中职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紧密结合,有效提高中职校学生综合素质的问题,交流相关研究成果。

9、信访心理与群体突发事件心理研究委员会。负责组织研究信访心理与群体突发事件心理,为政府部门提供相关研究咨询,交流相关研究成果。

10、老年人心理健康研究委员会。负责组织研究老年人心理健康问题,交流相关研究成果。

11、关注民众心理健康构建和谐社会研究委员会。负责组织研究民众心理健康问题,交流相关研究成果。

12、在岗企事业干部心理健康研究委员会。负责组织研究在岗企事业干部心理健康问题,交流相关研究成果。

13、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心理辅导推荐委员会。负责向社会推荐本协会评审、认证、获奖的“贵州省优秀/心理健康教育专家”、“贵州省优秀/心理咨询专家”、“贵州省优秀/心理治疗专家”、“贵州省优秀/中学思想品德与心理健康教育专家”、“贵州省优秀/小学思想品德与心理健康教育专家”、“贵州省大专院校思想政治与心理健康优秀/教育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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